国家安全日 我们在行动

发布时间: 2021-04-14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国家安全教育日每年只有一天,但国家安全问题,却每时每刻都值得高度重视,维护国家安全,从了解国家安全知识开始!
     2021年4月15日是第六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主题为“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营造庆祝建党100周年良好氛围”
一、什么是国家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二、破坏国家安全的行为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本法所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下列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1)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2)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3)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
4)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
5)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
国家依法防范、制止和惩治以上这些行为!
三、维护国家安全我们应履行哪些义务?
《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
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2)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3)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4)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5)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6)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举报电话:
校保处:67985702          龙保派出所:67993110
经文保分局:65849300
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电话:1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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